塞浦路斯 EMI 电子货币牌照
塞浦路斯电子货币机构(EMI)由塞浦路斯中央银行(CBC)依法实施授权与监督。核心法律依据为《2012年及2018年电子货币法》(Law 81(I)/2012)与《2018年支付服务法》(Law 31(I)/2018),已将欧盟 EMD2 及 PSD2 指令转化为国内法。获批机构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登记后,依法在欧洲经济区(EEA)内提供电子货币与支付服务。法定申请要求包括:35万欧元最低初始实缴资本、100% 客户资金隔离(Safeguarding)机制、设立本地实体并执行“四眼原则”(至少两名常驻高管主导日常经营)。塞浦路斯适用 12.5% 的企业所得税率,并支持“EMI + CASP”双牌照协同架构。港汇通提供涵盖法团设立、适当人选(Fit & Proper)审查辅导、业务运营方案(PoO)编撰及 CBC 监管面谈代理的法定代办服务。
香港 MSO 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
香港MSO牌照由香港海关依据《打击洗钱及资金筹集条例》颁发,是合法开展货币兑换与跨境汇款的合规通行证。我们为您提供从公司注册、系统搭建到海关面试的一站式发牌服务。
新加坡 MAS 支付牌照 (MPI/SPI)
新加坡支付服务牌照(业界常称 MPI 牌照、SPI 牌照、PSA 牌照或 DPT 加密牌照)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基于《支付服务法案》(PSA)依法规管。该框架将业务划分为标准支付机构(SPI)与大型支付机构(MPI)。2024 年 8 月起,MAS 实施审查新规,强制要求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及 DPT 业务的外部独立审计评估。准入审查聚焦本地实质管理、法定资本缓冲、客户资金隔离及反洗钱(AML)防线。港汇通为申请实体提供涵盖本地法团设立、高管适格性审查(Fit and Proper)、法律意见书出具、网络安全审计及 MAS 行政面试辅导的全案法务代办服务。
哈萨克斯坦 FSP 支付服务商牌照
哈萨克斯坦支付服务牌照(在 AFSA 体系下法定名称为“货币服务提供商 MSP”,在岸 NBK 体系下依法称为“支付机构”,实务中常统称 FSP/PSP 牌照)受哈萨克斯坦双轨制金融法规严格约束。依据现行法律及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第 10 号决议,行业准入在法定实缴资本(最高达 3 亿坚戈或 40 万美元以上)及核心高管的实质性履职(Fit and Proper)方面设立了绝对的核查红线。港汇通为申请实体提供涵盖双轨架构法定评估、法团设立、高管适格性审查及反洗钱(AML/CFT)穿透式核验对接的全案法务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