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 EMI 電子貨幣牌照
塞浦路斯电子货币机构(EMI)由塞浦路斯中央银行(CBC)依法实施授权与监督。核心法律依据为《2012年及2018年电子货币法》(Law 81(I)/2012)与《2018年支付服务法》(Law 31(I)/2018),已将欧盟 EMD2 及 PSD2 指令转化为国内法。获批机构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登记后,依法在欧洲经济区(EEA)内提供电子货币与支付服务。法定申請要求包括:35万欧元最低初始实缴资本、100% 客户资金隔离(Safeguarding)机制、设立本地实体并执行“四眼原则”(至少两名常驻高管主导日常经营)。塞浦路斯适用 12.5% 的企業所得稅率,并支持“EMI + CASP”双牌照协同架构。港匯通提供涵蓋法團設立、适当人选(Fit & Proper)審查輔導、业务运营方案(PoO)编撰及 CBC 监管面谈代理的法定代办服务。
香港 MSO 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
香港MSO牌照由香港海關依據《打擊洗錢及資金籌集條例》頒發,是合法進行貨幣兌換與跨國匯款的合規通行證。我們為您提供從公司註冊、系統建置到海關面試的一站式發牌服務。
新加坡 MAS 支付牌照 (MPI/SPI)
新加坡支付服務牌照(業界常稱 MPI 牌照、SPI 執照、PSA 執照或 DPT 加密牌照)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基於《支付服務法案》(PSA)依法規管。此架構將業務劃分為標準支付機構(SPI)與大型支付機構(MPI)。2024 年 8 月起,MAS 實施審查新規,強制要求提交專業法律意見書及 DPT 業務的外部獨立審計評估。准入審查聚焦在本地實質管理、法定資本緩衝、客戶資金隔離及反洗錢(AML)防線。本港匯通為申請實體提供涵蓋本地法團設立、高階主管適格性審查(Fit and Proper)、法律意見書出具、網路安全審計及 MAS 行政面試輔導的全案法務代辦服務。
哈薩克 FSP 支付服務商牌照
哈薩克支付服務牌照(在 AFSA 體系下法定名稱為“貨幣服務提供者 MSP”,在岸 NBK 體系下依法稱為“支付機構”,實務上常統稱 FSP/PSP 牌照)受哈薩克雙軌制金融法規嚴格約束。依據現行法律及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第 10 號決議,產業准入在法定實繳資本(最高達 3 億堅戈或 40 萬美元以上)及核心高階主管的實質履職(Fit and Proper)方面設立了絕對的核查紅線。本港匯通為申請實體提供涵蓋雙軌架構法定評估、法團設立、高階主管適格性審查及反洗錢(AML/CFT)穿透式核驗對接的全案法務代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