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拿大公司註冊:先確定正確的設立路徑
聯邦公司(CBCA)
由加拿大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轄下 Corporations Canada 依據《加拿大商業公司法》註冊。聯邦註冊通常適合計劃跨省經營、重視全國範圍名稱保護或希望以統一聯邦身份開展業務的企業;但公司仍須在實際經營的省或地區完成相應登記。
省級或地區公司
由安大略省、卑詩省、阿爾伯塔省等註冊機關設立,適合經營重心明確集中於單一省份的企業。不同省份對註冊地址、董事、名稱檢索、申報和費用的規定並不一致,不能只依照註冊價格選擇轄區。
跨省登記
公司在註冊地以外擁有地址、電話號碼、僱員,或向當地持續提供產品與服務時,通常需要評估 extra-provincial / 域外登記。聯邦註冊並不自動免除省級登記義務。
公司註冊不等於金融執照
一般公司成立只解決法律主體問題。若經營匯款、外匯兌換或虛擬貨幣等業務,也應另行評估 FINTRAC 註冊及省級要求;可參閱港匯通的加拿大MSB牌照申請服務頁面。
2. 聯邦公司與省級公司如何選擇?
| 比較項目 | 聯邦公司 | 省級/地區公司 |
|---|---|---|
| 主管機關 | 加拿大公司 | 對應省或地區的公司註冊機關 |
| 名稱與識別 | 命名公司須透過聯邦名稱審查;也可選擇編號公司 | 名稱審查及編號公司規則依當地制度執行 |
| 主要適用情形 | 計劃跨省發展、重視全國名稱保護或需要統一聯邦公司身份 | 經營主要集中於一個省份,並希望以當地公司法治理 |
| 董事居住要求 | 一般至少25%的董事須為加拿大居民;少於4名董事時通常至少1名須為加拿大居民,受限制行業另有規定 | 各省規定不同,應按擬註冊省份和業務行業逐項核實 |
| 註冊地址 | 須位於公司章程所列省份或地區,且不能僅使用郵政信箱 | 須符合對應省或地區的註冊地址及送達要求 |
| 跨省經營 | 仍須在實際開展業務的省份評估跨省登記 | 進入其他省份經營時通常也須評估跨省登記 |
| 官方說明 | 加拿大政府提供聯邦與省級公司註冊路徑比較,最終選擇應結合經營地點、董事安排、稅務和執照需求。 | |
3. 加拿大公司所設立的核心條件
股東與最終控制人
先確定股東、持股比例、投票權、股份類別及最終控制結構。一般商業公司可由個人或公司持股,但受監管業、投資審查、稅務居民身分和銀行盡調需要另行分析。
董事與管理安排
聯邦公司至少需要一名董事。董事須為個人、年滿18歲、未處於破產狀態,並符合Corporations Canada董事資格與居民董事規則;省級公司的要求應按註冊地核實。
註冊地址與公司記錄
註冊地址必須位於所選轄區並可接收政府及法律文件。公司也應建立 minute book,保存章程、細則、董事和股東決議、證券登記冊及重要管制人資料。
業務、許可與稅務範圍
註冊前需說明實際產品、客戶所在地、收付款路徑、僱員及辦公安排,以判斷 BN、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薪資、進出口帳戶,以及金融、付款或其他行業許可是否適用。
4. 加拿大公司註冊流程
1. 確認經營地與設立目的
整理客戶、團隊、辦公室、收取付款和受監管活動,判斷聯邦或省級註冊,並預先辨識跨省登記及牌照需求。
2. 設計公司與股份架構
確定股東、董事、最終控制人、股份類別、表決權、財政年度及公司治理安排。
3. 核查名稱或選擇編號公司
依所選轄區完成名稱檢索並保留;如重視速度或尚未確定品牌,可評估先使用編號公司。
4. 準備並提交設立文件
編製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註冊地址、首任董事及所需聲明,透過主管機關提交並繳納官方費用。
5. 完成公司成立後的組織文件
取得註冊證書後建立公司記錄冊,準備組織決議、細則、股份發行、董事及高級人員任命等文件。
6. 銜接稅務、跨省登記與銀行資料
確認 BN 和企業所得稅帳戶,根據業務申請 GST/HST、Payroll 或 Import/Export 帳戶,並準備銀行KYC及持續合規日曆。
5. 加拿大公司註冊所需資料
| 資料類別 | 通常需要準備的內容 |
|---|---|
| 公司方案 | 擬註冊轄區、2至3個備選名稱或編號公司選擇、主要業務及實際經營省份 |
| 股東資料 | 個人股東的護照和住址證明;公司股東的註冊文件、董事名冊、股東名冊及控制鏈資料 |
| 董事及高級人員 | 姓名、出生日期、國籍、住址或送達地址、聯絡方式、職位及任職同意 |
| 股份及控制結構 | 持股比例、股份類別、投票權、出資安排,以及重要控制人(ISC)識別資料 |
| 加拿大地址 | 符合註冊轄區要求的註冊地址;必要時提供公司記錄保存地址及郵件接收安排 |
| 稅務及經營 | 預計營業額、僱員、進出口、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銀行開戶、資金來源及主要交易對手說明 |
| 受監管業務 | 如涉及支付、匯款、外匯或虛擬資產,補充交易流程、客戶地區、資金流和合規計劃 |
6. BN、稅務帳戶與銀行開戶準備
商業號碼:聯邦註冊及部分省級註冊流程會銜接加拿大稅務局的9位BN;是否自動生成以及如何取得,應按註冊路徑確認。可查閱CRA企業登記與稅務帳戶官方說明。
企業所得稅:加拿大公司通常須在每個稅務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T2企業所得稅申報,即使沒有應繳稅款也可能仍需申報。詳見CRA公司稅務申報說明。
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是否必須登記取決於應稅供應、營業額、業務類型和非居民規則;一般小供應商門檻不能脫離具體運算期間和業務性質單獨套用。詳見CRA GST/HST登記判斷。
其他帳戶:如在加拿大僱用員工、進口或出口貨物,可能需要薪資扣繳(Payroll)及Import/Export等計畫帳戶。
銀行開戶:銀行會獨立審查實際業務、股東董事、資金來源、預計交易、加拿大聯繫和稅務狀態;公司註冊成功不代表銀行必然開戶。
7. 公司成立後的持續合規義務
聯邦年度申報:CBCA公司應在公司週年日後的60日內提交 annual return;這項公司法申報與CRA的T2稅務申報並非同一事項。查看Corporations Canada年度申報政策。
重要控制人(ISC):自2024年1月22日起,CBCA公司須在成立、年度申報及ISC資料變更時依規定向Corporations Canada申報,並維護公司內部ISC登記冊。查看ISC申報要求。
公司變更:註冊地址、董事及其地址、章程及其他登記資料變更時,應在適用期限內完成申報;不能只在下次年度申報時統一處理。
會計稅務:持續保存會計記錄,依財政年度完成財務報表、T2、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Payroll及省級稅務申報(如適用)。
跨省經營:業務擴展至其他省或地區時,重新評估跨省/地區登記、營業許可、僱員和當地稅務要求。
公司記錄:妥善維護章程、細則、決議、董事和股東名冊、股份發行及轉讓、ISC記錄和重要合約。
8. 港匯通可提供的加拿大公司設立支持
註冊路徑與業務邊界分析
比較聯邦及省級設立路徑,結合經營地點、董事安排、跨省計畫和業務牌照需求形成註冊建議,避免「先註冊、後返工”。
設立及公司記錄文件
協調名稱、章程、註冊地址、首任董事、股份及最終控制結構資料,並整理成立後的組織決議和公司記錄清單。
BN與稅務登記銜接
依實際業務協調BN、企業所得稅、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Payroll及Import/Export帳戶的資料準備;具體稅務意見由加拿大專業會計師提供。
年度維護與業務擴展
建立年度申報、ISC更新、T2及其他稅務事項的合規日曆,並在跨省經營或進入受監管業務時協助銜接相關服務。
9. 註冊加拿大公司前的常見誤解
只看註冊費用選擇省份:低註冊費不代表整體成本最低,還應比較董事、地址、跨省登記、稅務和年度維護。
把聯邦註冊理解為自動覆蓋所有省份:聯邦公司可以在加拿大開展業務,但仍可能需要在實際經營省份完成額外登記。
忽略居民董事與行業限制:聯邦公司通常適用居民董事比例,航空、電信及部分文化產業也可能有更嚴格要求。
認為公司成立即可經營金融業務:從事匯款、外匯、支付或虛擬資產活動時,可能還涉及FINTRAC及省級監管。
把公司年度申報當成T2稅申報:兩者主管機關、內容和截止日期不同,遺漏任一項都可能產生合規後果。
本頁面提供一般性公司註冊信息,不構成加拿大法律或稅務意見;最終要求應以主管機關及受聘專業人士的個案意見為準。
10. 加拿大公司註冊常見問題(FAQ)
一般可以持有加拿大公司的股份,但董事居民比例、註冊地址、受監管業、加拿大投資審查、稅務居民身分和銀行KYC應分別評估。股東可為非居民,並不等於所有董事或經營安排都沒有本地要求。
如果計劃跨省經營、重視全國名稱保護或需要統一聯邦身份,可優先評估聯邦註冊;如果業務長期集中於單一省份,可比較當地省級註冊。最終選擇應結合董事、地址、稅務、牌照和跨省成本。
常見私人商業公司可以由一名股東持有,並至少設一名董事。聯邦公司的董事資格及居民比例須符合CBCA;省級公司的具體規定依註冊轄區執行。
一般情況下,至少25%的董事須為加拿大居民;公司少於4名董事時,通常至少1名須為加拿大居民。受所有權限製或特定文化產業可能適用更高比例,申請前應核對最新規則。
註冊地址需符合主管機關的實際地址及送達要求。聯邦公司的註冊地址不能只是郵政信箱,並須位於公司章程所列省或地區。所謂「虛擬地址」是否合規取決於服務內容及當地規定。
是否需要NUANS或其他名稱檢索取決於聯邦或省級註冊路徑和擬用名稱。編號公司通常不需要品牌名稱審查;命名公司則應在提交前確認名稱可用性及潛在商標衝突。
主管機關的基礎處理時間通常較短,但完整項目也包括資料核驗、名稱、地址、董事、組織文件、BN及稅務帳戶。複雜股權、非居民董事、受監管業務或補件會延長整體時間,因此不宜只以註冊證書簽發時間作為專案週期。
聯邦註冊及部分省級註冊會銜接BN及企業所得稅帳戶,但具體方式並不完全相同。商品及服務稅/統一銷售稅、Payroll和Import/Export帳戶通常應根據實際業務另行判斷和申請。
公司仍處於存續狀態時,通常需要依公司法提交年度申報,並依CRA規則處理T2稅務申報;無營業或無應繳稅款不當然免除全部申報義務。
ISC是對公司具有重要控制權的個人。CBCA公司須識別並維護ISC登記冊,自2024年1月22日起還須在成立、年度申報及資料變更等情形向Corporations Canada提交相關信息。
公司主體成立後,還需根據擬開展的金錢服務、客戶、資金流、經營地點及代理安排判斷FINTRAC註冊及省要求。公司註冊證本身不是MSB授權,詳見加拿大MSB牌照申請。
不能。銀行、CRA及各主管機關獨立決定。港匯通可以協調資料、流程和專業服務,但不會承諾開戶、稅務待遇或政府審批結果。
11. 相關法規、監理資料及延伸閱讀
| 資料類別 | 相關資料 |
|---|---|
| 法規及監管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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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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