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指南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指南

嚴格依據SFC及HKEX規則,高效率推動交易准入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資格是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以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KEX)相關規則所設立的重要市場進入機制。申請機構須先取得香港證監會(SFC)第1類(證券交易)或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牌照,並滿足最低資本要求、負責人員配置、交易系統接入、中央結算安排及持續合規等監理條件,方可獲準進入港交所交易體系並取得交易權。

港匯通:就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提供全流程專業顧問服務,包括准入條件評估、持牌架構規劃、申請文件準備、交易系統及結算安排對接、監管溝通協調,以及獲批後的持續合規支援等,協助客戶有效率地完成香港交易所審核程序,穩健取得市場交易資格。

發佈時間:申請準備參考
港匯通服務團隊申請支持
資料準備與專案協調
工作重點:業務需求、文件一致性與待確認事項
服務方向:業務說明、申請資料與持續合規事項梳理
服務說明:根據擬開展業務整理公開監管要求、資料清單和項目節點。涉及法律意見、審計或專業鑑證時,應另行確認相應專業人員及服務範圍;主管機關及銀行獨立做出審查決定。
熟悉監管申請流程
專業合規團隊
標準化合規流程
多司法轄區服務

1.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核心條件

⏳

SFC牌照前置審批

必須已獲香港證監會(SFC)發牌,成為可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或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的持牌法團,此為不可逾越的前置條件。

🏢

香港註冊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人必須為在香港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實體須先在港設立本地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持牌主體。

👤

負責人員及董事配置

最少須有一名執行董事在交易所註冊為負責人員(RO),且所有SFC核准的RO均須同時註冊,確保管理階層具備適當人選資格。

💰

滿足最低資本要求

須持續遵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例如第1類持牌法團最低繳足股本500萬港元(若提供保證金融資則為1000萬港元),全面結算參與者實繳股本更需達3億港元。

🔗

確立中央結算安排

須自行成為中央結算系統(CCASS)的結算參與者,或與至少一位全面結算參與者(GCP)訂立法律約束力及有效的結算協議,確保清算鏈路完整。

🖥️

透過交易系統連接測試

必須配置港交所認可的經紀自設系統,完成端到端系統連通性測試及市場模擬演習,並透過交易所的強制驗收,確保系統在高並發下的穩定性與安全性。

香港交易所辦公標識
香港交易所標識。

2.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架構

任何經紀交易商,若要使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及╱或香港期貨交易所(期交所)的交易設施,從而經營香港交易所旗下產品的經紀業務,相關實體必須獲接納及登記註冊為相關交易所的交易所參與者。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架构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架構

參考資料:怎麼成為交易所參與者

3.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申請流程

1. 遞交正式申請表及完整文件

向香港交易所交易部提交董事會授權簽署的《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表格1),同時附上最新財務報表、管理帳目、集團架構圖、SFC牌照證書副本等全部核心證明文件,並透過Client Connect平台完成電子化提交。

2. 港交所內部審核及管理階層面試

港交所准入委員會將對申請人的財務穩健性、高階主管資格(RO/MIC的經驗與誠信)、內部監控機制(AML及風險控制)進行全面穿透式審查,並可能安排與核心管理人員的面試。

3. 設立交易系統基礎設施並通過測試

申請人須鋪設專線、訂購交易系統硬體(如OG網關),向交易所申請連接中央交易網關會話,並強製完成由港交所安排的端到端系統測試及市場模擬演習,確保交易指示與清算資料傳輸準確無誤。

4. 繳納相關費用及按金

在核准後,依繳款通知書以劃線支票形式(抬頭「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繳付交易權費用、賠償基金供款、申請費用及結算所相關參與費與按金。

5. 獲準並正式列入參與者名冊

完成上述全部程序且交易所董事會或指定委員會批准後,申請人名稱將正式列入交易所參與者名冊,自該時起即取得交易權並可開始進行經紀業務。

4.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所需資料清單

填妥並由董事會授權簽署的《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表格(表格1等)

呈交予證監會的最近期財務報表核證副本(或表格1E財政狀況表)及申請日期前一個月內的最近期管理帳目

運作及風險控制計劃書(針對直接結算/全面結算參與者申請)

詳細集團股權架構圖及關聯公司列表

由證監會發出的有效牌照證書核證副本

已簽署的結算參與者協議或與全面結算參與者(GCP)所訂立的結算協議副本

系統基礎建設方案及港交所認可的系統測試通過證明

所有負責人員(RO)及高階主管的委任文件、身分證明及適當人選聲明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辦公標識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辦公標識。香港證監會負責相應證券及期貨受規管活動的發牌及監管。

5.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費用結構

費用項目 金額/標準 備註
聯交所/期交所交易權費用 每筆交易權 HK$500,000 向港交所新申請發行時的費用,不可轉讓
賠償基金供款(基本按金) 每筆交易權 HK$50,000 適用於聯交所/期交所參與者,須向聯合賠償基金或互保基金繳納
申請費 依港交所公告標準(不可退還) 遞交申請時繳付,具體金額參考最新規則
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費(如適用) 每筆交易權 HK$50,000 若申請成為HKSCC直接結算參與者(二氯苯酚)或全面結算參與者(GCP)時須繳付
儲備基金供款(劃線支票) 依結算所釐定 全面結算參與者(GCP)需額外繳存,用於風險擔保
系統專線及終端機費用 依電訊商及港交所月費標準 每月持續費用,包括網路專線租賃、交易終端機等

6.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合規紅線

嚴禁虛假交易與市場操縱:不得意圖製造證券交投活躍的虛假表象,或設定非真實的買賣價格(如虛售交易、對敲),違者將面臨紀律處分乃至撤銷交易權。

禁止未經許可的受禁交易:如實盤中不得進行違規的場外交叉盤操作,須嚴格遵守交易所的交易時段及操作規則。

重大事項法定通報義務:凡發生違反《財政資源規則》的情況、註冊地址變更、負責人員(RO)離職、大股東變動等,必須以書面立即同時通知香港交易所及證監會,延遲申報即屬違規。

配合無預警審查義務:交易所及結算所有權隨時(包括不經通知)進行突擊檢查,查閱、影印參與者的帳目、業務記錄及財務文件,參與者必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便利。

持續財務穩健:必須隨時維持速動資金及繳足股本達到法定水平,若低於規定標準,須立即停止交易並申報,否則可能被即時停牌或撤銷資格。

7.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監管動態

  • 2025-02-10

    香港交易所更新了參與者申請表及指引(表格1等),強化了反洗錢(AML)及內部監控的說明要求,新增了對申請人IT網路安全防護能力的評估程序,所有新申請者須依新表格提交資料。

  • 2024-11-20

    證監會發布經修訂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操守準則》,進一步明確了交易所參與者負責人員(RO)的持續訓練要求及適當人選評估標準,港交所參與者須確保其RO每年完成指定時數的合規培訓。

香港維多利亞港與金融中心城市環境
香港維多利亞港兩岸聚集商業辦公室與金融機構。

8.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9. 業界資料參考: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顾问 港汇通
香港交易所參與者及交易權申請顧問 港匯通

10. 官方監管與申請資料

官方資料 主要用途 連結
聯交所參與者准入條件 核對交易所參與者資格、交易權及申請條件 香港交易所

11. 相關法規、監理資料及延伸閱讀

資料類別 相關資料
法規及監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