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業資訊:中資企業採用薩摩亞離岸控股架構【法定核准案例】
紅籌上市主體:西藏5100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於2006年在薩摩亞註冊存續。在公司境外紅籌上市架構中,該薩摩亞實體扮演了核心控股股東(Controlling Shareholder)角色。
雲端運算與科技:七牛智能
薩摩亞註冊公司 Golden Valley Holdings 專用於半導體及軟體產業股權投資。在七牛的資本運作中,以 Pre-IPO 投資者持有發行前股份。
跨國第三地投資:新麥機械
台資背景企業。透過薩摩亞離岸公司 SINMAG LIMITED 作為直接控股股東(持股96.38%),依法規避雙重課稅並實現跨國資本運作。
電子製造主控:依頓電子
依頓投資於1998年在薩摩亞登記,法定股本1500萬美元。作為外商投資實體持有國內公司98%股份,曾負責境外設備採購及代收付外匯貨款。
2. 薩摩亞國際公司 (中型散裝容器) 的【法定合規特徵與稅務機制】
離岸收益全面免稅
依法對非居民公司實施零稅率政策。離岸利潤完全免除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股利(預提)稅、印花稅及遺產稅。
核心資訊法定保密
董事、股東及最終實益擁有人(UBO)的身份與財務數據不對外公開,公眾無法查閱登記冊。僅在法院或監管機構發出合法文書時方可調取。
代名制度與不記名股票
法律允許使用代名董事與代名股東,無須向註冊處揭露提名人真實身份。允許發行不記名股票,股權轉讓無須向註冊處備案。
無外匯管制與財務豁免
無外匯管制,資金自由跨境收付。法定免除稅務申報責任,無須向政府編製提交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或週年申報表(僅需內部保存會計記錄七年)。
3. 薩摩亞 IBC 及特許金融機構的【法定資本與人員標準】
| 審查要素類別 | 普通國際商業公司 (中型散裝容器) 法定要求 | 特許金融機構 (銀行/信貸) 法定要求 |
|---|---|---|
| 法定註冊資本與驗資 | 無最低/最高限額(標準授權 100 萬美元)。無需實際驗資到位,最低發行資本可為 1 股(1 美元)。 | 信貸機構最低註冊資本 100 萬塔拉(約 38.6 萬美元);銀行最低 200 萬塔拉(約 77.2 萬美元)。 |
| 董事與股東配置 | 至少 1 名年滿 18 週歲董事與股東(可由同一人兼任,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無國籍及居住地限制。 | 董事及實控人須穿透揭露並接受薩摩亞中央銀行的實質背景調查。 |
| 本地實質化營運 (物質) | 必須擁有本地註冊地址及持牌註冊代理人。無需設立實體辦公室或僱用本地員工,支援全面遠距履職。 | 必須滿足物理存在(Physical Presence),設立行政辦公室保存法定記錄,通常需配備至少 兩名當地員工。 |
法務注:薩摩亞本國公民或居民不得成為 IBC 的股東。IBC 嚴禁在未獲特許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銀行、保險、信託管理或基金業務,亦不得與本地居民貿易或持有當地不動產。
4. 提交至薩摩亞 SIFA 及銀行的【法定開戶與註冊文件清單】
| 文件類別 | 法定要求遞交明細及合規解讀 |
|---|---|
| 基礎公司登記文書 | 董事與股東身分證明(核正副本)。過去 3 個月內簽發的住址證明(水電費或銀行對帳單)。若股東為法人,提供該法人的註冊證書及章程。 |
| 離岸銀行開戶核心文書 | 公司註冊證書 (CI)、公司章程 (中號&一個)。由註冊代理人發出的現任董事在職證明 (在職證明書, COI) 及良好存續證明 (良好的信譽)。 |
| 銀行 KYC 業務驗證文書 | 由 CPA/律師核證的公司文件。業務計劃書、購銷/服務合約。持有 10% 以上股份 UBO 的身份核證。部分銀行要求提供私人銀行介紹信。 |
5. 薩摩亞離岸公司與離岸帳戶的【法定設立程序】
第一階段:公司核名與備件 (約 1 個工作天)
向註冊處查冊擬定中/英文名稱。名稱須以 Limited/Corp./Inc. 結尾。準備董事與股東護照公證件及近 3 個月地址證明。
第二階段:SIFA 遞交與審批 (約 1-3 個工作天)
由薩摩亞持牌信託公司代為向 SIFA 提交註冊申請。無預設硬性申請表,官方審核通常在 24 至 48 小時內完成。
第三階段:下發證書與印章製作 (約 5-7 個工作天)
審核通過後下發公司註冊證書 (CI)。代理機構製作公司全套法定文件(章程、股票本、董事股東名冊、公章及鋼印)。
第四階段:銀行開戶 KYC 與面簽 (約 4-6 週)
向香港/新加坡或海外離岸銀行提交 COI 及 Good Standing 證明。香港等主力銀行通常會要求董事親自赴港進行開戶面談,部分海外銀行支援遠端。
第五階段:特許金融業務雙重審批 (特定業務適用)
若設立金融機構,需向中央銀行提交書面申請,法定審核期最長 4 個月。外資實體營業需先獲工商勞工部外商投資許可,再向稅務部申領營業執照。
6. 薩摩亞公司註銷、更名與【合規存續紅線】
主動清算註銷法定前提:必須全員同意,資產已全部處置,且未拖欠任何政府罰款(年檢費)及債務。須依法在薩摩亞群島公報進行兩次登報公報。
自動登出 (卡住了) 的法律風險:若逾期半年未繳年費將被註冊處自動除名。但除名期間董事及股東仍須承擔法定債務責任,並且在政府留下不良紀錄。
銀行帳戶凍結風險:註銷前務必提前清理離岸帳戶資產。一旦銀行年審發現公司狀態為“STUCK OFF”或“DISSOLUTION”,將直接凍結帳戶造成無法挽回的財產損失。
股權變更法定程序:股權轉讓需簽署法定轉讓登記表,由董事親自簽署並遞交註冊處審批。獲批後換發新的董事股東名冊。實體外資若控股權變更,必須重新申請營業執照。
7. 薩摩亞離岸公司的【官方規費與綜合維繫預算】
| 資金與費用類別 | 法定規費標準與市場服務預算 (美元) |
|---|---|
| 政府年度牌照費 (牌照費) | 不論註冊股本大小,固定為每年 300 美元。 預繳折扣:5年 1,000 美元;10年 1,500 美元;20年 2,000 美元。遷冊至薩摩亞年費降至 100 美元。 |
| 首年基礎註冊全包服務 | 含首年政府規費、註冊地址、代理人及全套印章製作。市場常規套餐通常在 840 至 1,200 美元 之間。加註中文名稱需增收約 100-260 美元規費。 |
| 離岸銀行開戶綜合服務 | 含代辦 CPA 核證、在職證明 (COI) 及香港/新加坡/毛里求斯銀行轉介,打包服務費約在 2,150 美元 左右。 |
| 後續年度綜合維護費 (年審) | 含代繳政府執照費、註冊地址及代理服務費。每年約 650 至 950 美元。無須財務報表審計費用。 |
8. 港匯通的薩摩亞公司註冊與架構全案代理服務
IBC 設立與特許牌照申請
辦理薩摩亞 IBC 註冊及名稱查冊。提供合法的本地註冊辦事處及持牌註冊代理人服務,代辦薩摩亞中央銀行特許金融機構執照申請。
法定文書核證與股權變更
出具 CPA 核證文件、現任董事在職證明 (COI) 及良好存續證明 (良好的信譽)。代辦企業主動清算註銷及董事/股權變更政府備案。
離岸帳戶對接與使館加簽
協助接合香港、新加坡、美國及毛里求斯等離岸管轄區商業銀行的 KYC 審查與開戶面簽。代辦駐薩摩亞使館的回程投資文件公證與加簽。
9. 薩摩亞離岸公司與特許金融牌照核心法務問答 (常問問題)
依據《國際公司法》,非居民公司離岸利潤免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及預提稅,無外匯管制。董事、股東及 UBO 資訊不對外公開查冊,允許代名制度及不記名股票。
開曼常用於赴美/港上市;BVI 用於低成本資產控股(但資訊透明化加劇);薩摩亞則以極高的保密性、無實繳資本強制要求及支持中文名稱註冊(高度契合亞洲市場)見長。
普通 IBC 無最高/最低法定資本限制且無需實際驗資。若申請特許金融執照,信貸機構最低註冊資本為 100 萬塔拉,銀行機構最低為 200 萬塔拉。
絕對禁止。法律明文規定,在未獲特許許可證的情況下,嚴禁 IBC 從事銀行、保險、再保險、信託管理或基金業務,亦不得與本地居民貿易或持有當地不動產。
至少需委任 1 名年滿 18 週歲董事及 1 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可由同一人兼任),無國籍及居住地限制。必須委任 1 名公司秘書及本地執照註冊代理人。
不可以。特許金融機構必須滿足實質物理存在 (實際存在) 要求,必須設立行政辦公室保存法定記錄,並通常需配備兩名當地員工,不可完全離岸化營運。
必須提交由 CPA 核證的公司註冊證書及章程,註冊代理人簽發的在職證明 (COI) 及良好存續證明。穿透持股 10% 以上 UBO 須提供護照及近 3 個月水電費地址證明。
薩摩亞無預設審核申請表。透過信託機構遞交後,通常在 24 至 48 小時(1 至 3 平日)內即可完成政府註冊程序,整體全套文件耗時約 1 至 2 週。
法定免除財務報表審計及週年申報表遞交責任。每年僅需向政府繳交固定牌照費(300美元),並向代理商支付地址費。逾期未繳將被註冊處依法自動註銷。
存在法定折扣。預繳 5 年 1,000 美元,10 年 1,500 美元,20 年 2,000 美元。若從其他司法管轄區遷冊至薩摩亞,年度執照費直接降至固定 100 美元/年。
針對受強監管的金融業務,法律強制要求穿透揭露。必須向 SIFA 提交最終實益所有權資訊以供無限期備案,且後續股權變更必須立即書面報告,違規構成刑事犯罪。
除名期間公司及董事仍須承擔法定債務責任,政府留存不良紀錄。且銀行年審發現公司解散將直接凍結帳戶導致資產損失。強烈建議全員同意後啟動法定主動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