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離岸架構與稅務優勢
稅收中立環境:免徵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預扣稅、財富稅及非本地資產的印花稅。
極高法定保密性:董事與股東資訊不對外開放,UBO資訊僅限BVI主管機關在BOSS系統內特定訪問。
VIE架構與海外上市:支援中英文雙語命名,允許獨立投資組合公司(SPC)資產隔離,完美契合紅籌架構及赴港、赴美上市合規要求。
無外匯管制:利潤、資本與收益允許100%自由匯出與匯入,資金全球調撥無限制。
2. BVI公司註冊優勢

3. BVI公司註冊法定條件
公司名稱
須以“有限的」、“公司”、“Inc.”或“S.A.”等結尾。允許使用中文名稱(需英文翻譯公證)。涉“Bank”、「Trust」等金融受管轄字眼須獲FSC批准。
法定董事
最少1名,無國籍限制,可為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必須在成立後15天內任命,並於隨後15天內向註冊處保密存檔董事名冊。
公司股東
最少1名,無國籍及居住地限制,允許外資100%持股。董事與股東可為同一主體。股東名冊須於成立後30天內完成私下備案。
法定註冊地址
強制要求。必須在BVI境內設有一個實體實體註冊辦公室地址,嚴禁僅使用郵政信箱(P.O. 盒子)。
法定與實收資本
無最低法定股本限制,標準發行量為50,000股(每股1美元)。最低實繳資本額僅需1美元。不記名股份(Bearer Shares)已全面廢除。
4. 法定設立流程與遞交卷宗
第一步:姓名查冊與預留
提供2-3個備選名稱,由港匯通往BVI公司註冊處(Registrar)提交名稱查重,通過後可預留90天。
第二步:提交KYC與資金核驗
依法提交所有董事、股東護照影本及近期住址證明(水電單),並揭露最終受益人(UBO)資訊及擬定資金來源。
第三步:編制M&A與規費繳納
代繳首年政府執照費。起草公司章程大綱(Memorandum)及章程細則(Articles),並透過線上系統遞交至註冊處。
第四步:政府批准與發證
電子化審批極為高效,資料齊備後1至3個工作天(24-48小時)即可簽發《公司註冊證書》(CI)。整體綠盒套裝交付約1-2週。
5. 稅務架構與年度維持成本規管
6. 重大合規與法律風險警示
【實益擁有人揭露 (BOSS系統)】必須時時維護UBO訊息。若持有或控制10%以上股份的最終控制人變更,須於15-30天內向註冊代理申報並輸入系統。隱瞞代持將觸發嚴厲制裁。
【經濟實質法案 (ES) 強制申報】所有BVI公司須評估是否從事特定“相關活動”,並強制在財務週期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經濟實質合規報告,違規者面臨重罰及除名。
【財務底稿法定保存】必須將足以解釋公司交易的財務記錄及底層文件(發票、合約)保存至少5年。如存於BVI境外,須向註冊代理書面備案實際存放實體地址。
【名冊備案滯後刑罰】新規明確:董事名冊必須在任命後15日內存檔,股東名冊須於變更後30日內私下備案,違約將直接導致法團喪失良好存續證明。
7. BVI公司設立:核心痛點與法務解答(FAQ)
零稅環境(免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及印花稅),無外匯管制,允許100%外資控股,法定高度隱私保護,極度契合VIE出海及上市架構。
日常存續受BVI公司事務註冊處主管;若涉金融、基金等特許監管業務,則必須接受BVI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最高法定審查。
最少1名董事及1名股東,無國籍與居住地限制,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並允許同一主體(或個人)兼任董事與股東。
無最低法定股本限制,標準發行50,000股(每股1美元)。最低實繳僅需1美元,設立時無需實際驗資。注意:不記名股已被全面廢除。
必須提供核心人員護照/身分證影本、近期住址證明(水電單或對帳單),以及擬定股權結構、業務計畫大綱及資金來源說明。
BVI註冊程序已全面電子化,盡調通過及材料齊備後,1至3個工作天(24-48小時)即可核准CI證書。整體全套綠盒文件交付約1-2週。
強制要求在BVI時刻維持持牌註冊代理人及實體註冊地址(不可僅使用信箱),無強制法定公司秘書要求,相關實質條件均可由港匯通代為滿足。
董事及股東名冊須向註冊處私下備案,但資訊不對外開放。UBO(最終受益人)須依法輸入BOSS系統,限BVI特定執法機構合法查閱。
上半年(1-6月)成立須於隔年5月31日前繳費;下半年(7-12月)成立須於11月30日前繳費。逾期面臨最高50%罰款及強制除名。
非受規管的商業公司無須年度財務審計。但所有公司強制要求在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向註冊代理呈交年度財務申報表(AFR)。
公司須依據《經濟實質法》評估是否從事「相關活動」(如控股、金融等),並於財務週期結束後6個月內強制提交合規報告。
BVI法律支持極具彈性的遷冊制度(Redomiciliation),允許公司無縫變更註冊地轉移至BVI,且不改變原有的法人資格及資產負債權利。
8. BVI公司註冊-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