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保險經紀?誰適合成立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經紀的法律定義
指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持有人的代理人,在香港經營、洽談或安排保險合約的業務,或經營就保險事宜提供意見的業務的人。客戶利益必須放在第一位。
獨立銷售團隊 (IFA)
現有的 IFA 或保險銷售團隊,希望自立門戶,或想從單一保險代理轉型為能提供多元化產品及中立建議的經紀公司。
海外金融機構
希望涉足香港成熟的保險及資本市場的海外金融機構、內地財富管理公司或跨境保險中介。
家族辦公室 (家族辦公室)
為高淨值客戶提供全方位資產配置及傳承規劃的家族辦公室,透過持有牌照提供直接的保險經紀及信託配套服務。

2. 《保險業條例》及現行規則下的主要持續要求
(一個) 負責人員:須獲保險業監管局批准、屬於適當人選,並具備與申請業務類別相稱的資格、經驗、權限和實際履職能力。居留身份、學歷、考試、經驗和豁免應按候選人及提交時指引逐項核對,不應寫成所有個案統一門檻。
(乙) 股本及淨資產:根據第41L章第3及4條,繳足款股本與淨資產須分別在任何時間不少於HKD 500,000。淨資產須依適用會計準則計算,並按第4(2)條處理無形資產及相關租賃負債;已結束的舊公司過渡金額不適用於當前要求。
(C) 專業彌償保險:第41L章第5條規定,每次申索及每12個月保單期間的彌償限額,一般取前連續12個月保險經紀收入的兩倍(收入倍數最高HKD 75,000,000)與HKD 3,000,000中的較高者;經營首12個月的限額不少於HKD 3,000,000,並須有至少一次自動複效條款。自付額另按第5(5)及(6)條的50%限制計算。
(D) 客戶款項:如收取或持有客戶款項,第41L章第6條要求至少維持一個合規客戶帳戶,帳號名稱須含“客戶”,向開戶銀行提供第71條書面通知並保存記錄。客戶款項須限制收支用途,且至少每公曆月對帳一次。
(乙) 帳目、記錄及適當人選:按《保險業條例》、第41L章、行為守則及適用的AML/CFT及私隱規則保存帳目與業務記錄;保存期限、例外地炫耀、利益衝突及保密責任須依記錄類別及法律依據判斷。
3. 核心人員(股東/董事/負責人員)資格要求
股東及控制人:控制關係、持股及投票權須依《保險業條例》的定義判斷。相關個人或法團應使用提交時有效表格,揭露所有權、誠信、財務狀況、紀律紀錄及資金來源等資料;不能僅憑單一持股比例或文件清單作結論。
董事:須按其角色接受適當人選及管治評估,並能夠監督業務、風險、合規和財務。刑事、紀律、破產、誠信、能力及利益衝突會依完整事實綜合考慮。
負責人員 (負責人員):須獲保險業監管局批准,並對經紀業務及內部監控具備充分權限及監督能力。其資格、經驗及獲準業務類別須與實際職責相稱;是否符合要求由保險業監管局依證據評估。
4. 正式提交申請前的硬性文件清單
官方表格:使用保險業監管局在提交日公佈的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員、技術代表、董事及控制人表格及清單;表格編號、版本及電子或紙本遞交方式均須接近提交複核。
RO詳細履歷:須清晰列明雇主名稱、業務性質、職位及職責(重點寫銷售監督/合規/內控)、管理經驗(人數及架構),並附上IIQE合格成績及學歷證明。
三張核心架構圖:1) 持股架構圖(穿透至最終實益擁有人 UBO);2) 集團架構圖(顯示上市或海外受規管實體);3) 組織架構圖(董事會、RO及各業務/合規/AML/財務部門分工)。
財務與銀行憑證:最新財務報表(成立>12個月)或管理帳目;公司營運銀行戶口月結單;客戶帳戶(客戶帳戶)的s.71書面通知副本;PII專業彌償保險報價單。
保險公司合作資料:依2026年保險經紀公司申請清單及擬申請業務類別準備保險人意向、業務來源或其他支援文件;所需數量、格式及能否合併應以當期清單及個案通知為準。
5. 業務計劃書 (商業計劃書) 的 4 大核心方向
1. 擬銷售的保險產品
明確申請範圍:一般保險(車保、旅遊、僱員補償等);長期保險(人壽、醫療、危疾);相連長期保險(ILAS/投資相連壽險)。
2. 客戶服務範圍
明確業務環節:包括使用 KYC 及 FNA 評估客戶風險;提供方案比較;處理投保文件;以及後續的保單檢視、續保管理與理賠協助。
3. 目標市場與客戶
界定客戶類型:如香港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專業人士、高淨值人群、中小企(中小企業)團體醫療客戶或家族辦公室等。
4. 核心業務來源
闡述獲客管道:如透過現有客戶轉介、企業/商會合作講座、提供員工福利方案諮詢,或透過線上內容行銷及比較工具吸引查詢。

6. 內部監控政策與程序(三大核心合規手冊)
1. 營運手冊 (操作手冊)
依實際業務說明接觸客戶、盡職審查、需要分析、產品比較、建議、投保、保單服務及理賠協助;客戶協議、問卷、說明文件、客戶款項及記錄保存須依產品、客戶及現行規則配置。
2. 合規手冊 (合規手冊)
說明管治架構、負責人員報告路線、適當人選檢查、持續專業培訓、銷售監察、轉保、冷靜期、投訴、事件及利益衝突管理。CPD時數及指定課題依持牌人類別及當期指引核對,不能概括為所有員工統一時數。
3. 打擊洗錢手冊 (AML / CFT手冊)
基於風險為本(澳洲聯儲)框架,對客戶、產品(高額長期儲蓄/ILAS)及通路分類。規定盡職審查(CDD)及加強盡調(EDD)觸發條件;制定制裁名單姓名篩檢(姓名篩選)頻率;明確可疑交易前線紅旗及向JFIU申報流程。
7. 發牌流程概覽(實際時間由保險業監管局依個案決定)
步驟 1:前期規劃與架構設立
決定公司股權架構、申請業務範圍(可同時申請3類),提供足額實繳資本及淨資產,物色具備對口經驗的 RO 人選。
步驟 2:撰寫計劃書與內控手冊
按擬申請業務類別撰寫業務計畫和內部監控文件,並依提交時申請清單準備保險人合作或其他支持資料。
步驟 3:準備財務及開戶資料
準備財務報表或管理帳目、資金來源及專業彌償保險資料;銀行帳戶及客戶款項安排依業務、當期規則和銀行獨立盡調落實。
步驟 4:向保險業監管局提交申請
按提交時有效表格、清單和遞交管道提交公司、負責人員、技術代表、董事、控制人及業務資料,並依保險業監管局通知繳交適用費用或補充文件。
步驟 5:回應保險業監管局查詢
保險業監管局可就負責人員履職、資金、預測、內部監控及實際執行提出查詢或要求補件。查詢輪次、回覆期限、會面及其他程序按個案通知。
步驟 6:監管決定及發牌前事項
保險業監管局可批准、附加條件、拒絕或要求先完成指定事項。所需專業彌償保險、帳戶、文件及生效安排以正式通知為準,完成補件不等於自動發牌。
8. 5 個導致申請「胎死腹中」的致命錯誤
股東背景模糊:實際控制人(咳嗽)資金來源交代不清,未能提供足信的稅單或銀行流水,或涉及多層複雜境外公司。
財務資源不足:股本、資產淨值、現金流、專業彌償保險及客戶款項安排未依適用規則持續計算;銀行帳戶仍由銀行獨立盡調決定。
RO經驗錯配或僅掛名:RO的過往經驗與申請的業務(如相連長期產品)不匹配,或被IA質詢發現只是「掛牌」而無實質管理權。
內控手冊“複製範本”:三大手冊看似厚實,但與實際業務計劃不一致;KYC/FNA等表單根本未依最新IA指引定制。
支援資料與業務計劃不一致:未依當期清單提交保險人合作或其他支持資料,或資料與申請類別、收入預測及營運安排互相矛盾。
9. 申請費用與繳費安排
申請前應依擬申請的牌照類別及有效期限,分別核對公司執照、負責人員及其他適用項目的收費及繳費安排。申請費、年費及任何寬免的適用條件,以當期官方收費資料及正式通知為準。
請查閱保險業監管局牌照申請資料,並於提交申請前核對所用表格、文件清單及支付方式。
10. 香港保險經紀牌照常見問題 (常問問題)
11. 我們的一站式發牌合規服務
全程牌照代辦
按約定範圍協助公司、人員、業務計劃和內部監控資料準備,並依提交時有效管道向保險業監管局遞交;招募、法律服務及受規管活動由具備相應資格的獨立人士承擔。
攻克開戶難題
可協助整理銀行盡調及帳戶用途資料;是否開立營運或客戶帳戶、所需時間和條件由銀行獨立決定,不能保證開戶結果。
監理答辯與跟進
可協助整理保險業監管局查詢及會面準備;事實陳述須由申請人及負責人員確認,顧問不能取代其履職,也不能承諾原則性批准或發牌。
12. 香港保險經紀牌照|典型申請準備場景
| 說明性場景 | 需要先整理的資料 | 應逐項核對的問題 |
|---|---|---|
| 擬設立保險經紀公司 | 擬服務的客戶、保險業務範圍、業務流程及公司架構說明。 | 擬進行的活動是否需要相應資格;申請範圍與實際業務是否一致。 |
| 安排人員與公司資源 | 負責人員及業務人員的履歷、職責安排,以及財務資源和專業彌償保險資料。 | 人員資格、職責與擬開展業務是否相符;財務及保險安排是否符合適用要求。 |
| 建立日常內部製度 | 客戶資料管理、投訴處理、利益衝突及適用的反洗錢制度草案。 | 制度是否與實際工作流程一致;如何保存記錄、落實責任及持續更新。 |
可先閱讀香港保險經紀牌照申請資料說明。涉及資格、財務及保險條件時,應另行核對保險業監管局現行規定;申請結果由主管機關獨立決定。
13. 香港保險經紀牌照IA-申請相關資料分享
1、保險業監管局:保險經紀公司牌照申請清單(2026年中文)
6、《保險業(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財務及其他要求)規則》(第41L章)
股本、淨資產及專業彌償保險條件依據第41L章適用版本;人員、表格與費用須於提交前核對當期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