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9類牌照(提供資產管理)法定業務功能
全權委託投資組合管理
以全權委託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法定範圍以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為核心,具體產品和活動仍須結合牌照條件及其他適用制度判斷。
全權委託基金管理
以全權委託管理基金。相當於內地的公募、私募基金執照,但投資標的限制更少,可經由滬港通、深港通反向投資A股。
虛擬資產 (VA) 投資管理
當投資組合擬投資虛擬資產達到或超過總資產10%,或管理純虛擬資產組合時,SFC會在第9類牌照上施加適用於虛擬資產基金經理人的條款及條件;這不是另一種法定“升級牌照”。
2. 第9類牌照的市場俗稱與正式牌照條件
市面上有時以「小9」稱呼附有「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條件的第9類牌照,但這不是法定執照類別。客戶資產應由合資格安排妥善保管,不得與持牌法團自有資產混同;客戶和產品範圍仍須依實際牌照條件判斷。
不受「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條件限制的第9類持牌法團適用較高財政資源要求,但不代表可將客戶資產匯入法團自有帳戶統一管理。持有或控制客戶資產須遵守客戶資產、貯存、記錄和內部監控等適用規則。
第9類牌照本身不等於公募基金資格,也不會自動授權向散戶募款或管理公開發售產品。針對非專業投資者或公開發售的基金及產品,須另行符合認可、銷售和產品層面的適用制度。
管理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當虛擬資產投資達到或超過總資產10%,或管理純虛擬資產組合時,SFC會在現有第9類牌照上施加VAFM條款及條件,並評估相應的技術、貯存、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安排。
3. 申請 9號牌照的核心【法定條件】
1. 法團主體:必須是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的海外公司。
2. 勝任能力與內控:法團擁有合適的業務架構、良好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合格的人員團隊,足以適當管理業務風險。
3. 負責人員 (逆滲透) 配置:每項受規管活動至少委任2名RO直接監督,其中至少1名執行董事,並須確保至少1名RO隨時可聯絡監督業務。RO勝任能力依學歷、行業資格、相關經驗、管理經驗、本地監管考試及適用豁免組合評估,並非一律要求5年經驗。
4. 核心職能主管 (MIC):必須明確提供法團核心職能主管的資料,建立完善的高階主管問責架構。
5. 適當人選 (合身 & 恰當的):法團的大股東、董事及高階主管必須財務穩健(無破產/債務問題),無犯罪或監管處分記錄,且具備相關學歷與經驗。
4. 申請 9號牌照的【資本與規費】門檻
| 機構業務條件限制 | 最低繳足股本 (實收資本) | 最低流動資金 (流動資金) |
|---|---|---|
| 附有「不得持有客戶資產」發牌條件 | 不適用 (無硬性要求) | $100,000 港幣 |
| 其他情況 | $5,000,000 港幣 | $3,000,000 港幣 |
| SFC 官方申請費用 | 申請費用及個人申請費用須依提交時證監會 WINGS 及現行收費表核對;本頁不沿用未經當前收費表複核的舊金額。 | |
註:流動資金是指能迅速轉換成為現金或已屬現金形式的資產。若大小牌一起申請(如1、4、9號),資本需求以最高者為準(通常共享300萬速動資金要求)。

5. 取得 9號牌照的雙軌法定【流程】
【途徑 A】直接向 SFC 申請
先確定主體、股權、業務範圍、資本、辦公室、RO及內控制度,準備並提交申請。SFC公佈的正常處理參考為法團約15週、RO約10週,但只適用於完整申請,實際時間會因補件、資本、人員、簽證、其他監管回復及案件量而變化。
【途徑 B】收購持牌法團股權
任何直接或間接成為持牌法團大股東的安排,原則上須事先依《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32條申請SFC批准;控股層設於BVI或其他司法轄區不會自動免除該要求。實際時間取決於交易結構、盡職調查、資金來源、適當人選審查及監理補件。
6. 客戶需向港匯通準備及提供的核心資料
1. 香港公司的基本背景資料(公司註冊證、商業登記證等)及股權架構表。
2. 維持最低繳足股本及速動資金的銀行帳戶財務證明。
3. 大股東、董事、高階主管的「適當人選」資格證明(如無犯罪紀錄、財務穩健聲明等)。
4. 負責人員(RO)的資歷、經驗及專業證照(需證明其具備全權委託資管經驗)。
5. 公司組織架構圖及核心職能主管(MIC)名冊。
6. 詳盡的商業計劃書(港匯通可協助撰寫完善)。
7. 港匯通的一站式【代辦服務與費用包含】
協助直接申請服務 (全包申牌費)
可依專案範圍協助辦公室方案、負責人員候選資料評估、申請表格、業務計劃、AML及內部監控文件準備,並協調監理問詢、核證及法律意見。人員聘用、薪資、文件篇幅及第三方意見應依真實需求及獨立專業判斷,不作固定折扣或頁數承諾。
協助併購持牌標的服務
透過特有管道篩選乾淨標的;進行香港電子法例:反洗錢、債務前期審查;對接面談起草MOU;安排律師與會計師執行深入盡職調查(DD)與審計;準備SPA協議;完成SFC報備審批及銀行稅務過戶。
8. 持牌法團的持續責任與【年度維護】清單
1. 牌照與規費:獲發牌後每年同月同日後一個月內繳交年費(港幣$4,740)及提交週年申報表。
2. 財務申報 (FRR):大9牌須每月向SFC呈交財政資源申報表;小9牌(不持有客戶資產)只須每半年提交一次。
3. 審計與稅務: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呈交經審核帳目。每年進行企業所得稅及雇主報稅(表格56A/56B)申報。
4. 變更通報:財政年度終結日期(發牌1個月內)、申請資料變更、董事變更(7日內)均須及時通知SFC。
5. 基本合規:維持商業登記、公司秘書、指定代表服務,RO及員工須參加持續專業培訓(顯性PT)。
9. 牌照申請被拒絕風險與補救
未能滿足「適當人選」資格:若大股東或RO存在不良記錄、財務狀況不佳或經驗不符,SFC將拒絕申請。
陳詞與覆核機制:SFC在拒絕申請前,會給予法團/個人陳詞的機會。若最終仍被拒絕,可於21日內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覆核。
無牌展業的嚴重後果:未領牌而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或積極推廣該等服務,即屬觸犯嚴重刑事罪行。
10. 香港 9號金融牌照核心法律問答 (常問問題)
第9類牌照即「提供資產管理」牌照,允許持牌機構以全權委託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以及管理房地產投資計劃。是否涉及私募、公開發售或特定產品,也須結合牌照條件及適用產品製度判斷。
市場所稱「小9」通常指附有「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條件的第9類牌照。此條件下無最低繳足股本要求,最低流動資金為10萬港元;是否適合具體基金,仍須按投資授權、保管安排、客戶和產品系統評估。
附有「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條件時,無最低繳足股本要求,最低流動資金為10萬港元;其他情況最低繳足股本為500萬港元、最低流動資金為300萬港元。是否可服務專業投資者以外的客戶,須看實際牌照條件及適用產品製度,不能由資本檔次直接推斷。
可以,但須依投資比例及業務安排判斷。當投資組合擬投資虛擬資產達到或超過總資產10%,或管理純虛擬資產組合時,SFC會在第9類牌照上施加VAFM條款及條件,並檢討相關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
至少須委任兩名RO監督第9類業務,其中至少一名為執行董事,並確保至少一名RO隨時可聯絡監督業務。勝任能力依學歷、行業資格、相關經驗、管理經驗、本地監管考試及適用豁免組合評估,並非一律要求5年經驗或採用同一考試路徑。
SFC會嚴格審查公司大股東、董事及高階主管的財務穩健性(無破產/無法償還債務)、信譽品格(無境內外監管處分或犯罪紀錄),以及是否具備合格的學歷或行業專業資格。
SFC公佈的正常處理參考為持牌法團申請約15週、RO申請約10週,但這不是保證週期,只適用於完整申請;實際時間會因補件、資本、人員、簽證、其他監管回復及案件量而變化。
任何直接或間接成為持牌法團大股東的安排,原則上須事先依《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32條申請SFC批准;BVI或其他境外控股結構不會自動變成事後備案。實際時間取決於交易結構、盡職調查、資金來源、適當人選審查及監理補件。
第9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定範圍主要是為他人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以及管理房地產投資計劃。具體市場、產品、跨境安排及交易通道仍須依牌照條件及其他適用制度判斷。
SFC為強化高階主管問責,要求持牌法團明確指定負責合規、風控、財務、IT及反洗錢等核心業務模組的主管(MIC),並向SFC備案其資料及組織架構圖。
根據《財政資源規則》,大9牌(持有客戶資產)必須每月向SFC提交財政資源申報表。若是小9牌(不持有客戶資產),則獲放寬至每半年呈交一次。
SFC在做出拒絕決定前,會給予申請人陳詞解釋的機會。如果最終仍被拒絕,申請人有權在21日內,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正式提出覆核。
港匯通可依約定範圍協助辦公室方案、負責人員候選資料評估、申請文件、業務計劃、AML及內部監控文件準備,並協調監理問詢、核證和獨立法律服務。最終人員任命、專業意見及發牌決定由相關人士及證監會獨立作出。
香港實施簡單低稅制,且政府為吸引資金,針對符合資格的離岸基金及私募基金推出了明確的利得稅免稅政策。透過香港9號牌管理海外基金,可有效解決海外業務收入的在岸稅務風險。
法團每年必須維持商業登記及公司秘書服務,向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向稅務局提交企業所得稅與雇主報稅表(56A/B);並必須聘請外部審計師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11. 香港9號資產管理金融牌照-申請案例

12. 相關法規、監理資料及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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