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 FSP 支付服務商牌照
哈薩克支付服務牌照(在 AFSA 體系下法定名稱為“貨幣服務提供者 MSP”,在岸 NBK 體系下依法稱為“支付機構”,實務上常統稱 FSP/PSP 牌照)受哈薩克雙軌制金融法規嚴格約束。依據現行法律及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第 10 號決議,產業准入在法定實繳資本(最高達 3 億堅戈或 40 萬美元以上)及核心高階主管的實質履職(Fit and Proper)方面設立了絕對的核查紅線。本港匯通為申請實體提供涵蓋雙軌架構法定評估、法團設立、高階主管適格性審查及反洗錢(AML/CFT)穿透式核驗對接的全案法務代辦服務。
毛里求斯 PSP 支付服務商牌照
毛里求斯支付牌照主要分為由毛里求斯銀行 (BoM) 核發的支付服務提供者 (PSP) 牌照,及由金融服務委員會 (森林管理委員會) 核發的支付中間人服務 (PIS) 牌照。該監管體系確立於 2018 年《國家支付系統法案》。近年來,依托完善的全球業務公司 (GBC) 架構,毛里求斯已成為跨國實體佈局非洲及離岸支付市場的法定清算樞紐。本港匯通提供申請人涵蓋實體註冊、法定資本核驗、本地實質運營 (物質) 建造及反洗錢 (反洗錢) 審查接獲的全案法務代辦服務。
格魯吉亞PSP支付機構牌照
喬治亞支付服務提供者(PSP)及電子貨幣機構(EMI)牌照(法定分類及實務中亦常稱為 Payment Institution License、支付系統提供者執照或金融公司牌照)由格魯吉亞國家銀行(NBG)依法監管。授權合法進行數位支付結算、資金匯款及電子貨幣發行業務的特許權限。該牌照的核心法定優勢為特許稅務豁免政策:若持牌實體依法核准「虛擬區域實體」地位,其輸出到境外的數位金融服務適用 0% 的企業所得稅率。港匯通提供從本地主體註冊、全套外文案卷格語公證,到內部合規體系建置與監管機構對接的專案法務代辦方案,保障項目的合法落地。
美國 MTL 州級支付牌照
在美國,貨幣服務業務(MSB)的監管分為聯邦和州兩個層級。聯邦層級由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負責註冊和反洗錢監管;州層級則由各州金融監理機構負責發放貨幣兌換商(Money Transmitter License, MTL)牌照。從事加密貨幣等相關業務,必須先在聯邦層級申請 MSB 牌照作為備案,然後再向各州單獨申請 MTL 牌照,才能合法進行包含法幣的交易、虛擬貨幣交易及資金轉移等金融業務。港匯通為您提供從美國本地公司設立、聯邦 MSB 備案到各州 MTL 牌照申請的全流程法定代理服務。
美國 MSB 金融合規牌照
<p>在美國從事匯款、貨幣兌換、虛擬貨幣或其他金錢服務業務,通常需要評估FinCEN的聯邦MSB登記及反洗錢義務,並根據實際服務地區判斷是否還需取得州級MTL許可。FinCEN登記不等於經營牌照,也不能取代州級授權、銀行盡調或其他監理要求。港匯通可協助美國公司設立、一個、業務分類、AML制度、FinCEN登記及州級許可資料準備。</p>
加拿大MSB支付執照
<p>在加拿大经营外汇兑换、匯款、虚拟货币或其他受规管金钱服务,通常需要按照适用法规向FINTRAC登记并建立AML/KYC、合規負責人、记录保存及报告制度;如业务涉及支付服务,还应评估加拿大央行RPAA注册要求。港匯通可協助公司設立、業務分類、合规制度及登记资料准备。MSB登记属于监管登记,不代表银行开户、业务合作或其他许可必然获批。</p>
昂儒昂 Anjouan 國際銀行牌照
昂儒昂國際銀行許可的法律依據、主管機關授權、業務範圍及國際接受度應於申請前進行獨立核驗。申請人也應確認目標客戶所在地的銀行、支付、數位資產及AML/CFT要求;取得當地許可不代表可在其他司法轄區直接展業。港匯通可協助公司設立、管理人員資料、商業計劃和合規文件準備,但不對授權效力、核准結果或銀行開戶作出保證。
立陶宛 EMI 電子貨幣執照
立陶宛電子貨幣機構(EMI)牌照由立陶宛中央銀行(BoL)依法審核與監管。持牌機構向 BoL 履行通報程序後,可在 27 個歐盟及歐洲經濟區(EEA)成員國合法進行電子貨幣發行、支付帳戶及 SEPA 轉帳等服務。法定申請要求包括:35萬歐元最低實繳資本、100% 客戶資金物理隔離(Safeguarding)機制、設立本地有限責任公司(UAB),以及高階主管屬地化(核心董事須常駐 EEA 境內)。目前,包括 Paytend、IBS(國際商業結算)在內的多家出海中資企業已成功獲批該牌照並在此設立歐洲業務樞紐。港匯通提供涵蓋立陶宛法團設立、重要股東穿透式盡調輔導、商業計劃書編撰 BoL 監理訪談代理人的法定代辦服務。
聖文森SVG國際銀行牌照
聖文森和格林納丁斯國際銀行業務由金融服務管理局(FSA)依據適用法律監管。申請人需依牌照類別、資本、保證金、本地管理、適當人選及AML/CFT要求準備申請,並接受FSA獨立審查。稅務、外匯管理及跨境服務範圍須結合現行SVG法律及客戶所在地規則另行確認。港匯通可協助法團設立、管理人員資料、商業計劃書和申請文件準備,但不對獲批時間或結果作出保證。
波蘭 EMI 電子貨幣執照
波蘭電子貨幣機構(EMI)受波蘭金融管理局(KNF)及歐盟《電子貨幣指令》(EMD2) 與《支付服務指令》(PSD2) 框架監管。全功能 EMI 牌照允許發行電子貨幣、提供支付帳戶、發卡及跨國結算服務,且透過歐盟護照機制可在任意歐盟/EEA成員國合法展業。申請機構必須滿足 35 萬歐元初步實收資本、客戶資金物理隔離(Safeguarding)及高階主管屬地化法定要求。隨著 2025 年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規》(米卡) 全面實施,波蘭 EMI 必須採用「雙實體隔離架構」以合規銜接 Web3 法幣出入金業務。本港匯通提供涵蓋波蘭法團設立、高階主管適當人(Fit & Proper)審查輔導、商業計劃書編撰及 KNF 監管面談代理的全案法定代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