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SFC 1號牌照
香港第1類執照(證券交易)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依據2003年正式實施的《證券及期貨條例》(SFO)依法核發,是香港資本市場的核心准入資質。持牌法團獲準代表客戶執行證券買賣、提供證券保證金融資及基金分銷。依據《財政資源規則》(FRR),申請法團須維持 500萬至 1,000萬港元的實繳股本及 300萬港元速動資金。法團須在香港設立實質物理辦公場所,並委任至少 2 名負責人員(RO)及 8 項核心職能主管(MIC)。近年來,SFC 確立虛擬資產(VA)監管框架,1號牌成為傳統機構進行 VA 交易的法定前提。港匯通提供涵蓋法團設立、RO/MIC 適格性(Fit & Proper)匹配、業務計劃書編撰及 SFC 問詢(Requisitions)答辯的法定代辦服務。
香港 SFC 2號牌照
除非適用法定豁免,在香港經營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通常須取得證監會牌照。具體範圍、財政資源、負責人員、交易及結算、保證金、客戶資產和跨境推廣要求取決於實際業務。本頁依據公開法例及證監會指引說明申請與持續責任,不把顧問經驗、費用或時限寫成核准保證。
香港 SFC 4號牌照
除非適用法定豁免,在香港經營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或顯示自己經營該業務通常須取得證監會牌照。研究、演算法輸出、跨國推廣及虛擬資產意見須按內容、物件、產品性質及實際權限個案判斷。港匯通可依約定範圍協助資料及申請準備,不能保證發牌、收購審核或業務升級。
香港 9號資產管理牌照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在香港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包括房地產投資計劃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管理),必須獲發第9類牌照。港匯通為您提供從法團設立、RO配置、合規計劃書撰寫,到併購盡職調查(DD)及虛擬資產(VA)業務升級的一站式法定發牌與合規諮詢服務。
香港 VASP 加密貨幣牌照
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及交易平台營運者(VATP)牌照,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雙重發牌制度規管(涵蓋 SFO 第1、7類及 AMLO 牌照,實務統稱「1+7+VASP」)。自2023年6月強制發牌制度生效以來,產業進入資本門檻(500萬實繳/300萬速動)、資產託管(AE+TCSP及98%冷錢包儲備)及外部評估(EAR)方面確立了極高的法定標準。本港匯通為申請實體提供涵蓋香港法團設立、TCSP信託子公司架構搭建、外部評估報告統籌、負責人員(RO)適格性審查及 SFC 行政詢問答辯的全流程申請與合規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