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指南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指南

严格依据SFC及HKEX规则,高效推进交易准入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资格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以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KEX)相关规则设立的重要市场准入机制。申请机构须先取得香港证监会(SFC)第1类(证券交易)或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牌照,并满足最低资本要求、负责人员配置、交易系统接入、中央结算安排及持续合规等监管条件,方可获准进入港交所交易体系并取得交易权。

港汇通:就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提供全流程专业顾问服务,包括准入条件评估、持牌架构规划、申请文件准备、交易系统及结算安排对接、监管沟通协调,以及获批后的持续合规支持等,协助客户高效完成港交所审核程序,稳健取得市场交易资格。

发布时间:申请准备参考
港汇通服务团队申请支持
资料准备与项目协调
工作重点:业务需求、文件一致性与待确认事项
服务方向:业务说明、申请资料与持续合规事项梳理
服务说明:根据拟开展业务整理公开监管要求、资料清单和项目节点。涉及法律意见、审计或专业鉴证时,应另行确认相应专业人员及服务范围;主管机构和银行独立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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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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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C牌照前置审批

必须已获香港证监会(SFC)发牌,成为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或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的持牌法团,此为不可逾越的前置条件。

🏢

香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必须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实体须先在港设立本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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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员及董事配置

最少须有一名执行董事在交易所注册为负责人员(RO),且所有SFC核准的RO均须同时注册,确保管理层具备适当人选资格。

💰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

须持续遵守《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例如第1类持牌法团最低缴足股本500万港元(若提供保证金融资则为1000万港元),全面结算参与者实缴股本更需达3亿港元。

🔗

确立中央结算安排

须自行成为中央结算系统(CCASS)的结算参与者,或与至少一名全面结算参与者(GCP)订立具法律约束力及有效的结算协议,确保清算链路完整。

🖥️

通过交易系统连接测试

必须配置港交所认可的经纪自设系统,完成端到端系统连通性测试及市场模拟演习,并通过交易所的强制验收,确保系统在高并发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香港交易所办公标识
香港交易所标识。

2.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架构

任何经纪交易商,如果要使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及╱或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的交易设施,从而经营香港交易所旗下产品的经纪业务,有关实体必须获接纳及登记注册为相关交易所的交易所参与者。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架构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架构

参考资料:怎样成为交易所参与者

3.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申请流程

1. 递交正式申请表格及完整文件

向香港交易所交易部提交由董事会授权签署的《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表格1),同时附上最新财务报表、管理账目、集团架构图、SFC牌照证书副本等全部核心证明文件,并通过Client Connect平台完成电子化提交。

2. 港交所内部审核及管理层面试

港交所准入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财务稳健性、高管资质(RO/MIC的经验与诚信)、内部监控机制(AML及风险控制)进行全面穿透式审查,并可能安排与核心管理人员的面试。

3. 设立交易系统基础设施并通过测试

申请人须铺设专线、订购交易系统硬件(如OG网关),向交易所申请连接中央交易网关会话,并强制完成由港交所安排的端到端系统测试及市场模拟演习,确保交易指令与清算数据传输准确无误。

4. 缴纳相关费用及按金

在获批后,依缴款通知书以划线支票形式(抬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缴付交易权费用、赔偿基金供款、申请费及结算所相关参与费与按金。

5. 获批并正式列入参与者名册

完成上述全部程序且交易所董事会或指定委员会批准后,申请人名称将正式列入交易所参与者名册,自该时起即取得交易权并可开始进行经纪业务。

4.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填妥并由董事会授权签署的《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表格(表格1等)

呈交予证监会的最近期财务报表核证副本(或表格1E财政状况表)及申请日期前一个月内的最近期管理账目

运作及风险控制计划书(针对直接结算/全面结算参与者申请)

详细集团股权架构图及关联公司列表

由证监会发出的有效牌照证书核证副本

已签署的结算参与者协议或与全面结算参与者(GCP)订立的结算协议副本

系统基础设施搭建方案及港交所认可的系统测试通过证明

所有负责人员(RO)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文件、身份证明及适当人选声明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办公标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办公标识。香港证监会负责相应证券及期货受规管活动的发牌及监管。

5.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费用结构

费用项目 金额/标准 备注
联交所/期交所交易权费用 每个交易权 HK$500,000 向港交所新申请发行时的费用,不可转让
赔偿基金供款(基本按金) 每个交易权 HK$50,000 适用于联交所/期交所参与者,须向联合赔偿基金或互保基金缴纳
申请费 按港交所公告标准(不可退还) 递交申请时缴付,具体金额参照最新规则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费(如适用) 每个交易权 HK$50,000 若申请成为HKSCC直接结算参与者(DCP)或全面结算参与者(GCP)时须缴付
储备基金供款(划线支票) 依结算所厘定 全面结算参与者(GCP)需额外缴存,用于风险担保
系统专线及终端机费用 依电讯商及港交所月费标准 每月持续费用,包括网络专线租赁、交易终端机等

6.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合规红线

严禁虚假交易与市场操纵:不得意图制造证券交投活跃的虚假表象,或设定非真实的买卖价格(如虚售交易、对敲),违者将面临纪律处分乃至撤销交易权。

禁止未经许可的受禁交易:如实盘中不得进行违规的场外交叉盘操作,须严格遵守交易所的交易时段及操作规则。

重大事项法定通报义务:凡发生违反《财政资源规则》的情况、注册地址变更、负责人员(RO)离职、大股东变动等,必须以书面形式立即同时通知香港交易所及证监会,延迟申报即属违规。

配合无预警审查义务:交易所及结算所有权随时(包括不经通知)进行突击检查,查阅、复印参与者的账目、业务记录及财务文件,参与者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便利。

持续财务稳健:必须时刻维持速动资金及缴足股本达到法定水平,若低于规定标准,须立即停止交易并申报,否则可能被即时停牌或撤销资格。

7.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监管动态

  • 2025-02-10

    香港交易所更新了参与者申请表格及指引(表格1等),强化了反洗钱(AML)及内部监控的说明要求,新增了对申请人IT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评估程序,所有新申请人须按新表格提交资料。

  • 2024-11-20

    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操守准则》,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参与者负责人员(RO)的持续培训要求及适当人选评估标准,港交所参与者须确保其RO每年完成指定时数的合规培训。

香港维多利亚港与金融中心城市环境
香港维多利亚港两岸聚集商业办公与金融机构。

8.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的常见问题(FAQ)

9. 行业资料参考: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顾问 港汇通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顾问 港汇通

10. 官方监管与申请资料

官方资料 主要用途 链接
联交所参与者准入条件 核对交易所参与者资格、交易权及申请条件 香港交易所

11. 相关法规、监管资料及延伸阅读

资料类别 相关资料
法规及监管指引